董事会有必要批准成立工会吗?不,工会是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从法律层面看,建立工会必须经上一级工会批准,而不是董事会批准。
根据《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和文化程度,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建立基层工会、地方各级工会和全国性、地方性行业工会组织,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指导企业职工组织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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