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解读经济适用房新政
经济适用房政策就像一根敏感的神经,紧紧联系着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梦”。虽然经济适用房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经济适用房变“豪宅”、高收入人群骗购的事仍时常见诸报端,去年,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饱受非议。为了让经济适用房更合理,相关部门去年酝酿了全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今年“两会”前及“两会”期间,新政策的“面纱”在官员的一次次公开表述中逐渐被掀开。
权威解读新政策凸现三大变化
“十一五”期间,北京拟推出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前推出800万平方米、大概100万套经济适用房。按照这个量,每年大概能推出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谁将有资格购买这些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选址有什么变化?今年,这些方面的政策均有了重大调整。
销售对象调整:定向销售拆迁户
经济适用房将优先向城八区重点工程拆迁居民供应,其他人将很少有机会购买,这是自1998年实施以来,经济适用房政策做出的最大调整。
最先放出政策口风的是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主任魏*森。他在去年12月1日做客“首都之窗”时透露,经济适用房现在供应比较紧张,主要考虑的供应方式是定向销售。他否认经济适用房将全部卖给拆迁户的说法,但同时也承认,非拆迁户购买的机会不大。
调整原因:大量拆迁户需住房保障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江对记者说,因为最近几年危改、文保和市政建设、奥运场馆建设、城中村整治等造成的拆迁居民量比较大,每年拆迁大概在六七万户,仅城八区每年大概有2万到3万户。这么大的动迁居民量,对他们的住房保障是眼前要解决的重要任务。因此,能够优先获得经济适用房定向购买资格的首先从这些人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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