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针对超生三胎生育将采取罚款措施,具体规定如下:对于夫妻双方有两个子女且其中一个存在残疾,导致其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情况,夫妻将面临罚款;对于再婚夫妻中,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情况,夫妻同样将面临罚款;而对于再婚夫妻在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情况,同样也会被罚款。
针对超生三胎生育,政府将采取以下罚款措施:对于夫妻双方有两个子女且其中一个存在残疾,导致其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情况,夫妻将面临罚款;对于再婚夫妻中,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情况,夫妻同样将面临罚款;而对于再婚夫妻在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情况,同样也会被罚款。
湖北三胎政策对再婚夫妻有哪几种罚款?
湖北省自2021年起开始实行三孩政策,对于再婚夫妻,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凡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一对夫妇,可选择缴纳罚款。对于再婚夫妻,有两种罚款情况。第一种是在大孩未成年的情况下,再婚夫妇需缴纳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第二种是在大孩已成年但未结婚的情况下,再婚夫妇需缴纳20000元至40000元的罚款。因此,对于再婚夫妻来说,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罚款。
针对超生三胎生育,政府将采取罚款措施。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一对夫妇,可选择缴纳罚款。对于再婚夫妻,有两种罚款情况。第一种是在大孩未成年的情况下,需缴纳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第二种是在大孩已成年但未结婚的情况下,需缴纳20000元至40000元的罚款。因此,再婚夫妻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罚款。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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