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生育政策,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法规生育的公民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公民,按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总收入按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我国当前实行稳定的生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同时,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家庭,还可以允许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法定规定进行计算。
晚育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后8周内不能从事原劳动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晚育假。在晚育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应照常发放,但生育多胞胎的除外。
独生子女假是指职工生育后1年内,仅就生育当月起至次年7月底的期间内,按每满18天为一假期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生育享受8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和产后休假。在独生子女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应照常发放。
在计算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期间的工资时,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假期天数和假期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企业还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费。
总之,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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