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而形成的,两者形成机制不同;劳动合同不能代替规章制度,二者内容不同,规章制度内容较为宽泛,但两者也存在互为补充的关系,尤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部分,如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制度规定较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劳动合同约定较为原则,具有合同约定力。
一、劳动者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公司能否按自离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旷工天数问题,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只规定劳动者严重的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那么看公司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最后,劳动者连续旷工3天或者以上,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合法的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履行法定程序。
首先,劳动者需要承担证明责任,证明劳动合同是否解除的事实。其次,公司有义务对劳动者请假的情况,和公司准假的情况进行举证。也就是说公司拿出充足有力的证据批假的期限,对劳动者进行休假结束提示、上班提示和缺勤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对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人们应对旷工的认定全面考虑。即使考勤记录存在多日异常,也不必然认定为旷工,应结合劳动者出勤规律及用人单位审批规律综合认定。
在判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时,对于旷工的认定应当全面考虑,可结合以下几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一是劳动者的岗位特点及出勤规律。如劳动者的岗位是否能够做到每天按时出勤,像保险等行业的销售人员,家具、家电安装工人,售后维修人员,需经常出差的人员等,不具备每天按时打卡的条件;又如发生劳动争议之前,劳动者每月的出勤情况是否基本一致,是每月都有大致相当的缺勤天数,还是劳动关系的最后一段时间出勤情况突然变差,对于旷工的认定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二是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或送达程序应当完备,但是对于较为严重的旷工行为,即便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旷工多日的法律后果,或者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送达程序有一定瑕疵,劳动者也应遵守该项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的劳动纪律。否则,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无不妥,不宜认定为违法解除。
二、自离后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之中遇到委屈的事情在所难免,此时有些员工就会产生离开公司的想法,但是又想要按着正常程序办理辞职手续,然而这样太久了,所以干脆自离。那么劳动者自离多久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都没有相关规定,这只能由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作出规定,该管理制度如果是按以上法定程序制定,对员工是有约束力的。一般地,公司规定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就算自离。建议冷静处理,切莫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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