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成立条件是: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主合同有效;定金合同成立;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合同定金大小不能超过多少
合同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并且如果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对方接受的,视为变更定金数额。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如何认定定金是否能退
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具体为:
1、当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作为罚则,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定金不能返还;
2、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定金要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规定的定金是一种违约定金,是以定金的丧失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主合同的补救方法之一而约定的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须在定金合同中注明“定金”字样或者约定“定金罚则”,才能成立定金合同。
三、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