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社给人担保贷款没有期限吗
信用社给人担保贷款是有期限的。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贷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那么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将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3.如果债权人在这一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将自动免除。
二、反担保人能否向担保人追债
反担保人不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债。
1.反担保人的主要作用是为担保人提供一层额外的保障,以确保在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能够顺利地从债务人处追偿。
2.当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并代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同时也有权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其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但反担保人并不直接向担保人追债,而是作为担保人追偿权的一种保障存在。
三、贷款担保人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和范围,主要取决于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的约定。
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则视为份额相同。这意味着,如果有多位担保人共同为同一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未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那么他们将平均分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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