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时,您有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规定,商品房必须在工程质量得到工程验收合格证及获得交付使用证之后方能顺利交付给相应的购房人士。因此,相关房屋的实际交付时间应当自取得交付使用证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您对于所购房屋的质量存在疑虑,您有权申请由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详细检测。如果经过调查确认的确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延期交房,那么我们将严格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以文字为凭据。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若仍未得到满意结果,您最终可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业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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