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三、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土地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并且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房屋及建筑物被视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被视为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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