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不是非诉案件。诉讼案件是指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即俗称的打官司。而非诉案件是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例如,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公示催告程序等。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没有法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分为一般诉讼程序和特别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章特别程序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该章没有审理婚姻无效案件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没有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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