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赔需多长时间内下结果?简易案件即时给付。常规非调查案件10个工作日内结案。疑难、需要多次调查案件30个工作日内结案。须等待鉴定、司法机关裁决的案件60个工作日内结案。2.哪些险种有免赔额的规定?97年7月15日之前的意外伤害医疗的免赔额为30元;97年11月1日后的意外伤害医疗的免赔额为100元。3.住院医疗、住院安心,在非合格的医疗所就诊可否理赔按照条款的规定在非指定医院、级别不够的县级以下的医院就诊,均属责任免除。当然发生危重情形,会酌情考虑,需要单独申请。4.如果所做的手术是条款当中手术明细表没有列明的如何鉴定是否属于理赔范围?只能实行《住院安心保险》条款所定义之手术均可获理赔。若该手术不在所列项目中,则根据手术所属科别和手术部位参照表中相近项目确定给付手术医疗津贴等级,但金额不超过该科手术最高津贴的50%。5.“医院杂项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杂项费包括:手术室、麻醉师费用、药物、X光及各种检查或检验、护理费、抢救费。6.投保住院医疗和安心(传统险),出险后是否同时赔付?若出险性质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出险后可以同时理赔。7.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理赔是否都可赔付?在数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均应获得赔付,但补偿性险种(184、181、149)和99费用健康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8.投保住院医疗、安心和意外医疗,如果意外医疗赔付,住院医疗和安心是否赔?同时投保住院医疗、安心和意外医疗,因意外事故而住院,若意外医疗赔付后尚有剩余金额则可以住院医疗赔付,而住院安心则不考虑上述条件而赔付。9.新条款明确规定的保险责任,对老条款可以援引适用吗?不能。因为新条款明确规定的保险责任是从精算的角度出发而重新调整了费率和保险责任的结果,旧条款不能援引适用。反之,亦然。10.老年人寿终正寝是否属于“因疾病身故”或“疾病末期”的范畴?是否将按条款约定给予赔付?“因疾病身故”是指由于病原侵入人体或人体之生理系统、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生命终结。老年人寿终正寝,其实质原因在与人体生理机能的衰竭,因而属于疾病身故的范畴,保险公司将按条款的约定予以赔付。11.老条款(主险),有驾照未加费是否按保额赔付?投保时有驾照,若已告知而未加费,则按条款约定金额给付;若未告知未加费则按约定金额50%给付。投保时无驾照而于承保后有驾照,应按条款约定金额给付。12.在投保期间,被保险人自杀是否给予理赔?投保两年以内,被保险人自杀不给予理赔;两年以上,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保险人承担相应保险责任。13.被宠物咬伤或抓伤,是否理赔?根据条款规定,若除外责任没有列明被咬或抓伤不予以理赔的,应给予理赔。(97年7月15日至11月1日之间意外医疗猫抓狗咬不赔。)14.镶牙是否理赔?镶牙费属于自费项目,不予理赔。15.煤气中毒是否属于意外理赔?正常意义上的煤气中毒属于理赔范畴。16.因流产、分娩住院,住院医疗和安心是否理赔?不予以理赔,属于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范畴之内。
交强险理赔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时候,在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根据相关法律作出最终处理。
(一)事故责任问题。交强险只分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这和商业保险的理赔要具体分责有很大区别。
(二)赔偿数额问题。受害者的损失并不是只要在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全部买单。因为交强险是分项的,保险公司只在分项限额内予以赔偿。因此,在投保交强险外再加投保一份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显得很有必要。
赔偿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和交强险条款约定确定。具体认定如下:
1、医疗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
2、死亡伤残费,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2个赔偿项目。交强险的条款中关于停业的间接损失是予以免责的。
3、财产损失。
(三)交强险并不是全部赔偿,它也有免责条款。在交强险条款中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是车辆必须上的保险,基本上交通事故的理赔首当其冲的就是交强险。在在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当事人顾着处理事故,而忽略了交强险理赔的时间,其实在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请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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