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赔额目的是什么
保单中订立免赔额条款的目的是:
1、使投保人在增强责任心、减少事故发生的同时,从中享受到缴纳较低保险费的好处。
2、保险人可避免处理大量的小额赔款案件,节省双方的保险理赔费用,这对双方均有益。
二、免赔额的形式选择
1)对于事故发生频繁的,一般要采用一定金额作为免赔额。比如汽车险,基本险中都有一个免赔率条款,以损失的20%做为免赔额。发生100元的损失,保险人也要现场检验一次,被保人索赔一次,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最后保险人赔了80元。要是采用500元做为免赔额,低于500元的他们就不找保险人,这样保险公司也节省了大量精力处理大一些的事情。
2)出险频率高的险种,要采用一定金额做为免赔额,可以将免赔额分几个挡,和保费费率高低进行联系。
3)考虑到货物的特性或其他关系,比如,买卖合约中规定,免赔率为5%,你就不要另起炉灶,在保单中规定免赔额为一定金额。如是两个金额之间有误差,也麻烦。保险也是做生意,能省事就省事,多快好省多好,不要花样太多。
4)运输险中免赔额条款,要看买卖合同,免赔额要稍高于或等于买卖合同中免赔额规定条款,千万不能低。要是保单中的免赔额低于买卖合同的中免赔额,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人可以以保险利益原则为借口进行争论,但是保险公司终究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出了这种事情实在是说不过去,费人费力终是不好。
三、免赔额的产生原因
1)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去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
2)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安全管理,强调对小额风险的控制;
3)由于货物品质的特性,符合商业交易规律;
4)通过确定免赔额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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