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
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
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如果只是内部挂名,跟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解除即可。但如果在外部备案了,主要是税务局、统计局一类需要向其提供财务数据的部门,需要单位派人去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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