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人规则
(一)牢记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不准在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四)当委托人或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五)当委托人要求对其“标的”的保留价保密时,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六)不得与竞买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七)不得与委托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八)不准将不得公开的经济信息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严守机密、不可大意;
(九)凡代为委托人公开处理的零散物品,不得压价卖给熟人(包括亲朋好友等)公司内部工作人员。
二、拍卖机构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在司法拍卖中,拍卖机构享有作为被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拍卖的各个环节,从拍卖公告、拍品展示、竞买人资格审查到拍卖的具体实施全程负责;享有按规定向买受人收取佣金,确认拍卖是否成交的权利;在流拍或撤回拍卖委托后向被执行人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负有向委托人支付拍卖价款,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的义务等等。
同时拍卖机构与买受人一样有接受法院、被执行人、竞买人等所有拍卖参与人监督的义务。
三、买拍卖的股份要注意什么时候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会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送达当事人。这个阶段,要注意看评估报告。当事人协商拍卖机构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执行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这个阶段,要注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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