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也该有个级别服务提高一些,适当地增加一些服务费,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市民秦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到商场购物还分不同的品牌,去星级酒店用餐还会收取服务费,中介服务分个级别也是可以的,买房人享受的服务多而全,那么就可以多付一些中介费。如果买房人只是通过中介买了房,很多手续都是自己办的,那么中介费就可以相应减少一些。
正像很多买房人所说的,仅仅看一下房子,就要付动辄数千元的中介费,让人感觉很不爽,中介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也不是很明显。对此,某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看房只是中介服务的一部分,要让买房人感觉到物有所值,买房的交易过程,中介还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此外,还有售后,这也应该被提上来,也需要列入中介费的一项中去。
改变佣金支付方式市民王女士买过房,也卖过房,她反问记者,为什么中介费不是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几个月前我才卖过房子,说实话卖得也蛮贵的,买家一下要支付1万多元的中介费。王女士说,当时她委托了4家中介卖房,但只有一家中介的业务员比较得力,又是带人上门看房,又是帮她谈价格,房子很快就卖了出去。
交易时,业务员还提醒我要这样、要那样,过户过程变得简单多了,我卖房也卖得开心,卖得放心。王女士说,中介给买房人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服务了卖房人,作为卖房人,应该承担一部分中介费的。
其实,关于二手房买卖的代理费,原则上就是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但是在南京,人们已经习惯了由买方一方承担所有的中介费。
市场已经形成习惯,很多卖房人不理解啊,卖房子怎么还要付钱。但他们不知道,卖房、买房是平等的,得到的服务也是一样的。房产经纪人小李举例说,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如果按1.4%的比例收取中介费,那就是14000元,由买方一方承担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如果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那各家只需支付7000元。中介费不应该成为买房人一方的负担。
全文7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