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的蔡女士,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想买套学位房。于是在去年的12月份,开始通过万福地产看房,最后看中了一套福永广福大厦的房子,就在看房当天,也就是12月28日就跟中介签了合同,并交付了5万元的定金。
签完合同之后,中介就陪同蔡女士一起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但是到了银行才发现,蔡女士有两项社保中间有4个月的断缴,不符合三项社保连续缴纳13个月的要求,不能办理贷款。也就是说,蔡女士就买不了房子了。但是蔡女士说,中介告诉她定金已经给了业主,业主不愿意退这5万元定金。
蔡女士同意了中介的方案,先把房子过户给朋友,但是这样的话就需要业主再跟蔡女士的朋友签订一份合同。于是,买卖双方和中介面谈此事。但是业主又不愿意了,觉得太麻烦,认为要不然就继续履行目前的这份合同,要不然就解除合同,把定金直接退给买家。
既然买卖双方都愿意解除合同,卖方也愿意退钱给买房,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但是关于佣金的问题双方依然在僵持。蔡女士说她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因为她认为这个合同就没有完成,她就不需要支付。而中介方面表示,这个问题很特殊,因为不是他的问题导致的交易不成,他们中介方付出了劳动,买卖双方还是应该支付一部分的费用。
记者也就此问题,咨询了有关方面的律师。都市记者报道。
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愿意交易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中介也付出劳动,是可以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但是不能超过佣金的20%。购房者要注意,买房之前弄清楚自己是不是符合购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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