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时间:2023-04-06 02:50:15 2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条件: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

二、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障卡,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就学联系函》主要内容是:

1、说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

2、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

3、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

一、异地上高中要借读费吗

没有借读费,国家已经明令禁止这种收费。孩子在任何地方,只要满足入学条件都可以上学。(以上仅指义务教育阶段),考高中也不用回去考,只是考大学就要回去本地考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校长会不会开除学生

不可以开除,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计划生育 最新知识
针对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