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其它网站内容被诉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3-06-08 16:54:34 3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2010年8月,A网继两次起诉B网侵权之后,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B网告上法庭,要求B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A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

A网表示,自2003年创建以来,其为提高网站知名度,丰富网站内容,增加用户黏性付出了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目前,A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原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而被告B网与A网在受众人群、盈利模式、经营范围、客户群落等方面完全重合,构成同业竞争。B网大量复制A网通过巨大时间精力和巨大投入积累的网站内容,获取不当的浏览量和竞争优势,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其虚假宣传B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被告的上述宣传没有任何依据,属于虚假宣传。

A网认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大,给其造成巨大损失。相关公众和合作伙伴受其虚假宣传影响,必然降低与原告的交易机会,势必造成原告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受到声誉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据了解,自2007年底A网发现B网未经许可,在其网上大量发布来源于A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用于商业经营,A网多次要求B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两次将B网告上法庭,这场持续3年的侵权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在今年4月23日作为海淀法院作为向世界知识产权日献礼的观摩庭开庭,日前判决结果尚未宣布。

第一次诉讼的二审判决书曾表示,垂直搜索网站对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使用,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否则,其提供的具体形式的垂直搜索网站则可能被认为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垂直搜索网站使用了该点评类网站中较大比例的信息,且上述使用使得网络用户无须到达被链接的点评类网站即可获得基本内容,则此种使用具有构成市场替代作用的可能性。但鉴于一审中A网仅主张B网的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故对于B网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审法院不予具体评述。这样的判决结果,却有利地支持了A网这次以不正当竞争起诉的缘由。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生活点评类信息的需求激增、商业价值不断被挖掘,越来越多企业希望加入市场分一杯羹,然而简单地实施点评搬家、全盘复制抄袭,既有违商业道德,也并不利于这个刚刚兴起的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此次A网再诉B网不正当竞争,对于规范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意义重大。

全文9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正当竞争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新时间:2024-07-26 15:45:17
查看正当竞争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正当竞争 最新知识
针对复制其它网站内容被诉不正当竞争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复制其它网站内容被诉不正当竞争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