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徐某向公司索赔工伤待遇,公司否认其员工身份,双方展开激烈拉锯。剪不断理还乱之际,又杀出个程咬金,坚称自己才是真正的东家。日前,启东法院经审理发现,后面冒出的程咬金实为顶包的李逵,一审驳回公司诉请,确认其与徐某存在劳动关系。
22岁的徐某是江苏启东人,去年8月,经人介绍到一家电动工具公司工作。不料上班才半个多月,他就在组装电锤压零件时,右手食指不慎被冲伤,住院10多天。因工伤赔偿未能达成一致,徐某与公司展开一场激烈的拉锯战。先是徐某向启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认定徐某和电动工具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来电动工具公司不服,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电动工具公司声称其已将组装业务外包给某商贸公司,徐某系该商贸公司员工,请求法院确认商贸公司与徐某存在劳动关系。凭空杀出并被追加参与诉讼的第三人商贸公司也承认,徐某就是自己的员工,并大方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徐某强烈反对,坚称他与商贸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电动公司与商贸公司的说法是恶意串通,商贸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电动公司提供了其与商贸公司的外包合同,第三人也承认该合同的真实性,并且认可与徐某存在劳动关系,但商贸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充分证据,也不清楚对徐某如何管理;此外,商贸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机电产品的生产与装配业务。而徐某的证据证明了他与电动工具存在劳动关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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