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监护的情形如下: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需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可以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况有: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证明某人监护人身份的,需要局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没有固定的模板,也不强制要求内容格式,只要需要的内容都是完整的,事实阐述的清楚就可以。需要注意的是,开具的监护人证明必须要居委会的盖章签字方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