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意思表示和什么是法律行为。其次知道两者的构成要加、法律效力、特征,从而判断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2、从二者的概念上来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即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就不算是法律行为。
一、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区别
1、两者的概念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法律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2、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1)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在外表上可以看出其法律意思的效果,即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指内心的意思,分为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表示意识,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效果,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
(2)法律效力意思表示的拘束力,亦即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意思表示一旦成立,表意人须受其约束,非依法律,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的法律效力。意思表示作成后,将要影响表意人、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
3、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特征
(1)构成要件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第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第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2)特征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在我国意思表示和行为法律的关系一般是意思表示是法律关系的重要前提和要素,是法律关系执行的核心,行为法律是意思表示的执行方式。如果没有意思表示的话,行为法律也是没有意义的。相关法律条例针对两者的区别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构成要件、法律效力方面做出了详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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