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可由双方均等分割处理。
债务的承担: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是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不可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庭处理离婚债权债务的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在审理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债权债务时,不能片面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应主动依职权将有关债务调查清楚,不将有关债务遗漏,这对处理该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比较有利和方便。
2、当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涉及到债务时,应充分考虑到该离婚案件结案后债务的承担和手续上的方便,应尽量做到,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哪一方经手的或出具借条或欠条的,原则上判令其偿还。同时偿还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财产中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体现“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一基本原则。
3、判令共同债务承担时,应尽量对债务作罗列式处理,即具体规定由男方承担哪些债务,由女方承担哪些债务,不宜简单地规定“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收取和偿付”等。
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将离婚双方或一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即将起诉,法院可依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查封或扣押离婚当事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如果债权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将该财产抵偿给债权人。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还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分割。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离婚时债权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并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此债务由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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