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候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权和债务,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或者因为债权的数额小,当事人权衡利弊后,认为不如分得其他共同财产合算,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
二、有债务的离婚协议范本是怎样
首先,按照一般书面协议内容,明确男女双方身份信息,表明自愿协商一致离婚;其次,说明子女情况,明确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等问题;再次,需将男女双方共同债权债务情况陈列清楚,并明确债权债务的数额、分配比例、协助办理分割财产的义务、补偿款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最后,建议明确约定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三、离婚协议中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双方有没有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需要分割。再说得通俗一点,两人欠不欠别人的债,别人也欠不欠两人的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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