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到。
1、你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样有义务他提前3天或30天通知公司(视是否在试用期而定),擅自离职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公司有权扣取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
2、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寻找你自动离职的合法理由:比如公司未购买社保、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3、合同没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自动离职真的是无需操作的全自动?
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不辞而别属自动离职,认为企业可以不管TA了。那么,自动离职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了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了解自动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是什么意思。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中曾做过一个解释,虽然是比较早期的规定,但至少明确了自动离职的含义是什么。
该复函明确:
1、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2、职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从该复函可以看出,自动离职并不是无需操作的全自动离职,连半自动都算不上!你还需手动操作!员工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其实并未解除,企业还是得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当然,现在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了,取代的做法应当是企业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所以,自动离职并不自动,完全是一个误导人的名称!
二、劳动者辞职要交违约金的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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