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
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
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是公司管理的重要方式,但规章制度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规定的许多内容适用于所有工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不需要与工人协商。本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本劳动合同仅对公司和劳动者构成限制第1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要求优先适用合同,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可以看出,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当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时,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即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劳动者有权选择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选择权在劳动者手中。;如果动产合同中没有规定或具体规定,可以补充劳动合同,这些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应使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劳动合同的规定保持一致。如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对同一问题做出不同的规定,将导致管理混乱和不必要的损失。》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可以看出,雇主的规章制度也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当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一致时,申请人在申请劳动合同时,应优先考虑劳动合同的规定,而不是规章制度的规定。工人有权选择适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lba.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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