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指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此时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3.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
4.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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