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个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协助报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女职工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生育险怎么报销,报销条件有哪些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准生证、出身证、医学诊断证明等资料在产后三个月内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进项待遇申报,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待遇申报。
3、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将会通过社保卡或其他方式将报销费用转到参保人账户中。
报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产后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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