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求权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条件: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怎样才能拿到赔偿金
离婚赔偿只能在对方有过错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因过错方行为离婚时,过错方应当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一方必须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严重过错仅限于以下四项:
(1)重婚,即配偶和他人结婚;
(2)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伤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连续性,经常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另一方没有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另一个必要前提。所谓无过错,并不是指对方没有过错,而是指对方没有实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比如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必须因严重过错而导致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单独按照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不支持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必须因严重过错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