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遇到工作事故伤害可视为工伤,包括七种情况,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的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的伤害,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实习期间,如果应届生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可以将其视为工伤。这种伤害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在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的伤害;
7.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实 习 期 间 工 伤 认 定 标 准 是 什 么 ?
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然而,若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具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在实习期间,如果应届生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可以将其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然而,若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具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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