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结果:获赔1.2万元
案情回放
2007年12月,消费者于某在新昌县人民中路的aiyaya饰品店,购买了一只义乌生产的寒知鸟牌热水袋。12月22日,在使用该热水袋取暖时,热水袋突然爆裂,袋内热水溅向于某脸部,瞬间其脸部发起水泡,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新昌县消保委在2007年12月23日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员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对出售热水袋经营者进行了调查取证,要求其提供进货渠道证明和该产品的检测合格证件。
2008年1月28日,在新昌县消保委的主持下,由aiyaya饰品店一次性补偿消费者于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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