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陈女士向兰溪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真诚感谢消保委工作人员不怕麻烦、热心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今年1月份,为了御寒,陈女士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店内购买了一只塑料热水袋。3月1日晚上8时许,陈女士感觉背部有些酸痛,就将装入热水的热水袋放在背部以缓解疼痛。哪知刚放了一会,热水袋突然开裂,滚烫的开水从破裂处流出,烫伤了陈女士的背部,在取热水袋的过程中,陈女士的手部也不慎被烫伤。经医院检查,陈女士背部有30×30厘米左右面积的皮肤被烫伤,导致陈女士每天晚上只能趴着睡觉,经过20多天的治疗,情况才有所好转,这次烫伤共花去医药费1680元。治愈后,陈女士向兰溪市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经调查了解,该热水袋是零售商从本市一家综合市场批发来的,为义乌一家企业所生产。由于热水袋售价只有几元钱,利润率低,消费者维权存在一定的难度。消保委工作人员经多次与零售商、批发商沟通,并积极与义乌工商局联系,希望热水袋生产企业能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过努力,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零售商、经销商、生产厂家共同支付陈先生医药费、护理费等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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