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探讨居住权如何为人们提供住房保障
时间:2023-07-05 13:30:39 2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设立居住权是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的,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当事人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内容需要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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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1-31 1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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