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但是买受人一旦在试用期内将购买的物品出租的,就视为同意购买。也就是说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后就不能在拒接购买该物品了。
一、试用买卖是什么
试用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卖方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有条件的买卖,即合同只有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才生效。由于试用买卖合同在买受人承认购买前没有生效,因此没有转让标的物所有权。
二、一房二卖的所有权该如何确定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所有权归后买受人。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所有权归前买受人。
三、买卖合同中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有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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