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签了的,一般在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可以退房,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仍然不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退房。如果开发商是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了房屋,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该购房合同属于无效,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购房者与开发商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如果发生了这一约定的条件,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交付使用后还能退房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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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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