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辞退与免职的区别联系
1、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
免职是任免机关免去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行为。免职属于公务员职务的变更,与公务员的任职相对应。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是:
(1)辞去公职是由公务员自愿、主动提出的;免职是任免机关单方面作出的,无需征得公务员本人的同意,而且公务员必须服从。
(2)辞去公职通常是公务员因为个人的原因而提出;免职则需要有法定的事由,如退休退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离职学习超过一年等。
(3)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与国家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解除,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公务员被免职后,只是职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务员身份仍保留。
2、辞去公职与辞退的区别。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和被辞退后,就解除了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它们的区别是:(1)辞去公职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的,是公务员的权利;辞退是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是机关单方面的行为,是机关的权力。
(2)原因不一样。辞去公职一般是因为公务员个人原因提出的;辞退的原因是因为公务员有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法定事由。(3)后果不同。辞去公职享受其他法定待遇,但没有辞职费;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全文9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