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一、刚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公司给工作员工间隔一年离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一年后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合同期内公司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合同期内公司解除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公司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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