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可悲地遭遇了房地产开发商欠债逃跑的困扰局面,那么首要的处理步骤便是积极地联络其他与您有类似遭遇的房产业主,联手组成维权联盟。
然后,建议您积极主动地尝试利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去找寻这位已消失不见的开发商,以此提出赔偿要求,从而弥补您遭受的财务损失。若经过竭尽全力的努力仍然无法自我化解这一问题,那么最为直接且有效的策略恐怕莫过于快速地向当地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申请。在开发商真的如同传闻中所描述的那般逃离现场之后,那些购买了由该开发商销售的房产的消费者有权解除与您们之间签署的购房协议。由于主合同已经被解除,那么依附于主合同的抵押借款合同也会自动失去效力,因此购房者将不再需要继续向贷款银行偿还分期付款的本金及利息。那么,购房者在面临开发商跑路的情况下应如何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每份房屋买卖合同上都会刻印着开发商自身的公章印记,购房者可以依据这个印记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法院递交针对该开发商的控告状,同时暂停向贷款银行还款,并向开发商追讨已实际支付的贷款及其相应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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