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开发商失踪或者倒闭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详细问题和处理方案请咨询当地执业律师。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将作为监管机构介入此事,他们会考虑到开发商的行为可能给众多家庭带来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这些房屋将会由银行收回并进行公开拍卖,然后由新的开发商接手。因此,您的房屋仍然有望回归。此外,您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购房者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注销手续;其次,如果开发企业已经依法注销,那么购房者可以携带工商部门开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最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为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如果房企在破产宣告时所建房屋尚未完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管理人决定停止继续建设未完工的房屋,这将导致破产企业无法实际履行其对购房者的债务。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在破产期间凭借购房合同支付证明进行债权登记,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第三条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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