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孕妇的工资核算
时间:2023-09-01 02:00:23 3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文介绍了孕妇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越长,病假工资会相应提高。不满2年的工龄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工资的80%。

孕妇的病假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其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越长的,请病假工资就会相应提高。其中工龄不满2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病 假 工 资 如 何 计 算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点:

1. 病假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执行。

2. 如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病假工资。

3. 劳动者在病愈出院后,仍需治疗的,医疗期满后,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支付病愈返岗后的病假工资。

因此,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执行,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支付病愈返岗后的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执行,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支付病愈返岗后的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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