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租赁房屋设备能证明租给他们的时候是好的,而且是因为租客自己的不正当操作原因损坏的,就由租客出钱。但如果设备是因为使用年限过长造成的老化损坏,就由房东出钱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你们没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期内房屋出现问题由谁出钱维修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所需费用都应该由房东承担(房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但应由房东承担举证责任)。
房东不修复的,承租人应该怎么办
当出租人拒不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另外,危险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所以,房屋需要维修的,应该房东来负责,如果房屋拒绝维修的,承租人垫付后,可以延长租期或者要求减少租金。在特殊情形时,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修复问题的,房东不负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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