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
一些企业不愿意招用女职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女职工在生育时不仅不能继续工作,企业还要为其负担生育费用。这种情况有望从今年7月1日起得到解决。市政府昨天以第154号令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7月1日起,本市各类企业都要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既包括女职工,也包括男职工,但不包括退休职工,缴费额度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8%,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生育险将缴纳到职工退休为止。
生育险的实施意味着北京市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大险种在内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大发表示,此项《规定》出台前,本市执行的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生育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造成的后果是,不同单位负担生育费用不均衡。专家预计,生育保险推出后,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将由社会保险负责,对于女性就业将有积极作用。
《规定》还要求,生育保险适用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是社保五大险种中,惟一强调本市户口的险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对此做出解释。此保险规定是以计划生育规定为前提的,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予支付生育保险金,但是很多来京务工人员执行的是他们所在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本市劳动部门在操作中难度很大。
《规定》也没有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筹范围,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以后将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范围。
从7月1日起,如无特殊要求,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今年本市预计将有27000名育龄妇女能领到生育保险。2005年生育险参保目标为200万人,本市目前在职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万人。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等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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