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的处理同离婚纠纷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是什么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是: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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