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权的声明有效吗
时间:2023-03-19 19:20:39 1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永久居住权声明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设立居住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只有房屋永久居住权声明而没有居住权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何时能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见当事人在当事人之间合意设立居住权时开始就能登记了,居住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成功设立。

三、民法典中房子的居住权多少年

房子的居住权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延伸内容】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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