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介绍,为做好2016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从2015年9月起,省政府法制办就向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了关于征集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广泛听取和收集省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归类整理,形成详细的立法建议项目情况表。同时,江苏省法制办还与省人大法工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省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安排,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截至2015年10月底,江苏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省政府规章建议项目39件。省政府法制办对照立法计划编制原则,根据这些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成熟程度、与上位法的关系等,筛选出其中确需通过立法来规范和保障的项目,并进行分档,确定一档项目(即力争年内出台的项目)、二档项目(即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和三档项目(即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
最终,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省政府规章项目共26件,其中一档项目4件,包括《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这些项目将力争在2016年年内出台。另外还确定了二档项目12件、三档项目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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