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2021年新规:1、确定了一个行政主管部门,专门负责国家的反洗钱事务,其他部门和机构要协助调查;2、一些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反洗钱的义务;3、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新的法规有利于切断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从而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反洗钱法可疑交易标准安排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疑交易标准如下: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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