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由哪里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当地基层法院法院起诉。当地基层法院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三、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期限
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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