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的自建房,由于建房时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的许可部门也没有成立,导致这些房屋往往没有任何证件,一旦遇到拆迁,征收方往往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强行压低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款,或者直接没有任何补偿,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国家规定的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到底是多少?
就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或者旧城区拆除等项目来说,涉及到的一些自建房确实是依法可以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譬如很多市民在小区周围私搭乱建,不仅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交通出行,可能也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但在农村,这种情况要另当别论,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是,大量的自建房满足了村民的居住需求,也是长期以来农村居民获得住所的唯一途径,如果“一刀切”的认为农村的这种自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那么很多村民可能面临流离失所的境地。更讽刺的是,有的当事人房屋所在位置面临拆迁,本来以为从此实现财富自由,那知道没几天就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仅没了补偿款,连藏身之所都没有了。
那么村民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晏清律师在此以“李四”为例,提醒村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李四因为家里孩子成年,需要分户,向当地的村委会申请建房,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填表,村委会经过审查,觉得李四所说的情况属实,确实有建房需要,在申请材料上盖章,交给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对书面材料审查完毕后,派人到李四家里调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乡镇政府将李四的情况和申请材料,报县自然规划局,自然规划局审查完毕后,给李四颁发了规划许可证,县政府则在李四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向李四颁发了《农村个人建房许可证》,这样一来,李四就能顺利开始施工了吗?并不能,李四在正式施工前,还需要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勘验,施工完毕,李四就能顺利入住吗?并不能,他还需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合格证,并凭借该合格证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申请不动产权的证书,这一系列的程序下来,李四才对自己的房屋应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做了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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