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租赁合同期限
车辆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具有临时性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车辆租赁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车辆租赁合同如何写
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4、租用期定为2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6、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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