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有所不同。民事调解的时效期间没有具体规定,调解书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解和仲裁,以避免时效期间的流逝和届满。
民事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有所不同。
对于民事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合同义务。因此,民事调解的时效期间没有具体规定。
对于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因此,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然而,如果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调解和仲裁,以避免诉讼时效期间的流逝和仲裁时效期间的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民事调解的时效期间没有具体规定,而劳动仲裁调解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然而,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解和仲裁,以避免时效期间的流逝和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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