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经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司法应用文件之一,具有法律效力。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和民事判决书一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有钱,可以向法院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绝法院的执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1、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或者依法调解。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